根据最新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了3个工作日,将大大便利食品生产企业走出国门。
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具体要怎么办理呢?小编带你来梳理。
一
备案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二
受理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备案产品目录
三
申请材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
四
备案方式
1.申请人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五
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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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次备案
1.申请人通过系统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该证明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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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新备案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通过系统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
2.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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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注销
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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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案查询
通过审核后,可进入“我的档案”→查询里进行打印《备案证明》。
六
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重庆两江海关(此事项为集中审核事项,重庆关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均由两江海关审核办理)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
申请时间:线上24小时。
窗口办理时间:海关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23-81392523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